一條方程式、三個未知數,欠定。
此方程式的解應帶有兩個(整數)參數,設為x與y。
所以應有a=f(x,y),b=g(x,y),c=h(x,y)。
原問題「求解不定方程式a2+b2=c2」,現在轉化為「找出所有定義於整數集Z上的二元整數值函數f,g,h使得[f(x,y)]2+[g(x,y)]2=[h(x,y)]2」。
如果要立即找出所有解,一般來說不好處理。我們可以,或是應該,先找出特解。然後再推想所有解。(例如是否具備線性疊加的性質、或乾脆我們的特解根本就是所有解,等等等。這好比我們在解線性方程組或是常微分方程式(ODE)一樣)
考慮Gauss複數z=x+iy。
為何要考慮複數z=x+iy?
複數有很多良好的性質,所以值得我們去這樣試試看。
這樣應該算是一個動機,是吧!?
所要求解的不定方程式的幾何意義就是距離公式,所以我們很自然地會考慮絕對值。
因|z|=√x2+y2,也就是x2+y2=|z|2,那只會得到x2+y2=x2+y2,或更具體地是(x)2+(y)2=√x2+y22,根本不能令f(x,y)=x,g(x,y)=y,h(x,y)=√x2+y2,因為我們不能保證最末的h(x,y)會是整數值!
一定要記得,我們要求出的f(x,y),g(x,y),h(x,y)都必須是整數值,因為要有a=f(x,y),b=g(x,y),c=h(x,y)。
原本題目中出現了平方和,所以我們應該去朝平方和的方向去思考。
如果考慮x2+y2如何?
x2+y2=x2−(−1)y2=x2−i2⋅y2=x2−(iy)2=(x+iy)(x−iy)=z⋅ˉz。
這沒有用。
換個方式,
x2+y2=(√x2+y2)2=|z|2=|z|⋅|z|=|z⋅z|=|z2|.
複數z2的絕對值是x2+y2!
一般來說,複數z2應為p+qi的形式,然後我們當然可以很肯定p與q都會是整數(因為z2=z⋅z=(x+iy)⋅(x+iy),兩個整係數一次式乘在一起,算出來的結果當然一定也會是整係數),但是我們平常無法十分肯定z2的絕對值是否為整數,也就是說,我們通常不能確定|z2|=√p2+q2是整數。
但是,上面的計算告訴我們,|z2|=x2+y2,是整數平方和,那當然就是整數。
方才我們想要令h(x,y)=√x2+y2=|z|,失敗了,因為不能確定√x2+y2是否為整數。
如今應該可以改令h(x,y)=x2+y2=|z2|是嗎?
讓我們把事情弄得更清楚一些。
z2=(x+iy)2=x2+2xiy+(iy)2=(x2−y2)+2xyi,
於是
|z2|=√(x2−y2)2+(2xy)2,
也就有
√(x2−y2)2+(2xy)2=|z2|,
代入|z2|=x2+y2,並左右平方,得
(x2−y2)2+(2xy)2=(x2+y2)2.
我們得到一組整數值二元函數的平方和,且和也是某個整數值二元函數的平方!
所以我們可以令a=f(x,y)=x2−y2,b=g(x,y)=2xy,c=h(x,y)=x2+y2。
換句話說
{a=x2−y2,b=2xy,x,y∈Zc=x2+y2.
是不定方程式a2+b2=c2的「一類」整數解。
我們這樣求出來的,僅僅是一類特殊的整數解,還不能確定這樣的解是不是就代表全部的整數解,因為還有可能有其他形式的整數解。
我們所做的,只是「湊出」三個整數值二元函數符合方程式的條件。
「(f,g,h)是解」和「所有解都形如(f,g,h)」是兩回事。
我們現在不能下結論說「不定方程式a2+b2=c2的整數解就是a=x2−y2,b=2xy,c=x2+y2」。
這好比「女人是人」與「人都是女人」這兩句敘述是不等價的。
那麼,該如何求解出所有整數解呢?
我們留待下一篇文章再來談。
[1] 單墫,趣味數論,九章出版社(2002年8月),第六章第7節。
√(x2−y2)2+(2xy)2=|z2|,
代入|z2|=x2+y2,並左右平方,得
(x2−y2)2+(2xy)2=(x2+y2)2.
我們得到一組整數值二元函數的平方和,且和也是某個整數值二元函數的平方!
所以我們可以令a=f(x,y)=x2−y2,b=g(x,y)=2xy,c=h(x,y)=x2+y2。
換句話說
{a=x2−y2,b=2xy,x,y∈Zc=x2+y2.
是不定方程式a2+b2=c2的「一類」整數解。
我們這樣求出來的,僅僅是一類特殊的整數解,還不能確定這樣的解是不是就代表全部的整數解,因為還有可能有其他形式的整數解。
我們所做的,只是「湊出」三個整數值二元函數符合方程式的條件。
「(f,g,h)是解」和「所有解都形如(f,g,h)」是兩回事。
我們現在不能下結論說「不定方程式a2+b2=c2的整數解就是a=x2−y2,b=2xy,c=x2+y2」。
這好比「女人是人」與「人都是女人」這兩句敘述是不等價的。
那麼,該如何求解出所有整數解呢?
我們留待下一篇文章再來談。
參考文獻
[1] 單墫,趣味數論,九章出版社(2002年8月),第六章第7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