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數入門
第1章 數的演化
第3節 自然數
透過將 1 逐次相加而成的數,稱為自然數。
$1 = 1$
$1 + 1 = 2$
$1 + 1 + 1 = 3$
也就是說,像 $1, 2, 3, \dots$ 這樣的數都屬於自然數。
「自然數」這個名稱,大概是源於它是在沒有經過各種人為加工的情況下,非常「自然地」產生出來的數。
在自然數所具有的性質中,列舉幾個重要的,首先是它具有順序性。
(1) 任意兩個自然數 $a, b$ 之間,必定滿足以下三種關係中的其中一種:
$a < b$
$a > b$
$a = b$
也就是說,自然數可以按照大小順序,呈一直線排列。圖示的話,就像是在一條直線上,以 1 為間隔,由左至右排列(圖1-2)。
圖1-2
第二個性質是:
(2) 任意兩個自然數相加,其結果也必定是自然數。
自然數 + 自然數 = 自然數
並且,其加法滿足以下法則:
$a + b = b + a$ (加法交換律)
$(a + b) + c = a + (b + c)$ (加法結合律)
像這樣使用文字寫成一般性的式子,彷彿在陳述什麼特別的事情,但這其實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每天都在使用的道理。
例如,在某家店先買了1000元的商品,之後再買2000元的商品,計算方式是 $1000 + 2000$;如果購物順序相反,則是 $2000 + 1000$,但購物的總金額結果畢竟是相同的,所以答案會一樣。這件事用文字表示就是:
$a + b = b + a$
也就是說,即使交換加法中相加的順序,答案也不會改變,這就是加法交換律。
又例如,在計算 $7+8$ 時,我們先將 8 分解成 $3+5$:
$7 + 8 = 7 + (3+5)$
$= (7+3) + 5 = 10 + 5 = 15$
此時,我們也是利用了 $a + (b+c)$ 與 $(a+b)+c$ 相等的加法結合律。
乘法也和加法非常相似。
(3) 任意兩個自然數相乘,其結果也必定是自然數。
自然數 × 自然數 = 自然數
乘法也和加法一樣,滿足交換律與結合律。
例如,教室裡有6排桌子,每排7張,桌子的總數可以想成 $6 \times 7$,也可以想成 $7 \times 6$,所以答案當然是相同的。將其一般化,可以寫成:
$a \times b = b \times a$
這就是乘法交換律。
又例如,當有3行6列排列的50元郵票時,要計算總金額,可以先算出一列的金額是 $50 \times 3 = 150$ 元,因為有6列,所以總金額是 $(50 \times 3) \times 6 = 150 \times 6 = 900$ 元。也可以先算出郵票的總張數 $3 \times 6 = 18$ 張,因為每張50元,所以總金額是 $50 \times 18 = 900$ 元。答案當然是相同的。也就是說:
$(50 \times 3) \times 6 = 50 \times (3 \times 6)$
使用文字將其一般化,就成了:
$(a \times b) \times c = a \times (b \times c)$
這就是乘法結合律。
像這樣比較加法和乘法,會發現兩者在形式上都滿足相同的交換律和結合律。
此外,還有一個橫跨加法與乘法雙方的法則成立,那就是分配律。
如果第一天買了5支每支60元的鉛筆,第二天買了7支,總金額是:
$60 \times 5 + 60 \times 7 = 300 + 420 = 720$ (元)
但是,如果一次買齊,鉛筆總數是 $5 + 7 = 12$ 支,所以總金額是:
$60 \times (5 + 7) = 60 \times 12 = 720$ (元)
雖然計算的途徑不同,但答案應該是相同的。用式子寫出來就是:
$a \times b + a \times c = a \times (b + c)$
這就是分配律。
試著在表示分配律的公式中,將 + 和 × 的符號互換,左邊和右邊會分別變成:
$(a+b) \times (a+c)$ 和 $a + (b \times c)$
但對於數字而言,這兩者相等的法則是不成立的。
最後,將對自然數的加法和乘法成立的法則總結如下:
加法 | 乘法 | |
---|---|---|
交換律 | $a+b=b+a$ | $a \times b = b \times a$ |
結合律 | $(a+b)+c = a+(b+c)$ | $(a \times b) \times c = a \times (b \times c)$ |
分配律 | $a \times (b+c) = a \times b + a \times c$ |
這些法則都是不證自明的真理,也是接下來所有討論的重要的出發點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